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其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费。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出台的《湖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用途

会员交纳的会费,严格按照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会宗旨和本会任务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秘书处办公经费、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支出。

二、会费交纳标准

会费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交纳,每年标准如下:

1.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2万元;

2.常务理事单位:1.2万元;

3.理事单位:0.5万元;

4.团体会员单位:0.2万元;

5.个人会员:暂不收取个人会费。

三、会费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1.会费原则上每年交纳一次。

2.新会员自批准入会当日起交纳全年会费。当年7月1日以后批准入会的,按全年会费标准的50%交纳。

3.会员单位如确有困难不能交纳当年会费的,应向学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方可减免。

4.所有会费由秘书处管理。秘书处收到会费后,于15日内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寄回交费单位。

四、会费管理

1.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由秘书处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和时间统一收取会费。学会所属专业(工作)委员会开展活动时,经批准适当收取活动经费,不得收取会费。

2.对会员交纳的会费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合理支出,节约使用。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入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五、其他

1.依据章程和本办法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会员无故不履行交纳会费义务时限超过一年的,经学会秘书处提示、催交后仍不交纳的,视为自动退会。

2.本办法自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3.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收交方式与联系人

银行转账

户名: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开户行:中行韶雨支行

账号:598957350432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693号

秘书处联系人:罗佳

电话:0731-88642820 1557482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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