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测绘科学技术奖和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测绘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湖南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和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湖南省测绘科学技术奖和优秀测绘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会员单位,申报数量不限。项目为2021年(含)以来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或工程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测绘科学技术奖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实施“技术创新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的;
2.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自然资源调查及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测绘科技事业中取得的较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经过实践检验,创造较好社会效益的;
3.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实现测绘技术保障取得较好经济或社会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测绘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材料
1.《湖南省测绘科学技术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册,一份单独提交,申报表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2.附件材料
(1)项目立项报告及批准文件;
(2)项目实施方案或技术设计书;
(3)项目主管部门或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出具的测绘科技成果评价证明;
(4)相关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科技创新项目);
(5)成果应用单位提供的经济效益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
(6)技术研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软件项目附加测试报告;
(7)科技项目结题后的工作总结;
(8)相关学术专著、论文,专利或著作权。
3.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四、优秀测绘工程奖项目
(一)申报条件
1.测绘资质单位依法依规完成的测绘工程项目;
2.项目符合《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
3.项目执行国家、省有关测绘技术标准、规范;
4.项目产值应在2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5.测绘工程项目已依法经省级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样本质量评分达到80分以上,且样本中没有不合格品,或者已经通过其主管部门或者甲方单位组织的验收或专家评审,有定性、定量的验收报告或评审报告。
(二)申报材料
1.《湖南省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册,一份单独提交,申报表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2.附件材料:
(1)项目立项证明(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2)项目承担单位《测绘资质证书》;
(3)项目技术设计书;
(4)项目技术总结;
(5)项目成果和文档目录;
(6)质检报告、验收报告或评审报告;
(7)用户满意度证明;
(8)涉密测绘工程项目附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地图编制项目附地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证明(复印件)等相应附件。
3.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五、评审依据
《湖南省测绘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附件3)、《湖南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附件4)。
六、其他事项
1.测绘科学技术奖和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2.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向其他省级评选活动申报。
3.各单位须对申报评选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4.测绘科学技术奖和优秀测绘工程奖均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
5.荣获测绘科学技术奖和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项目,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在2023年学术年会上表彰,向获奖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颁发证书。
6.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以从湖南测绘地理信息网站(www.hnch.org.cn)下载。
7.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附目录页码,封面采用铜板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8.若需委托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组织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请资料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693号测绘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
联系人:张丹 13787269620
张弦 1336749743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