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新】陈三新同志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06-24 00:00:00 28
在湖南省纪念第19个全国土地日暨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陈三新 (2009年6月25日)   尊敬的来山常务副省长、叔红副主任、宝华副主席,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是第19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又是国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20周年,召开这次座谈会很有必要。我谨代表省国土资源厅,向参加座谈会的各位领导、专家、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尤其是耕地保护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 借此机会,我就近年来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一个简单介绍: 省现有耕地378.94万公顷,基本农田336万公顷,排全国第19位;人均耕地0.84亩,排全国第25位。《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规定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分别不少于377万公顷和323.53万公顷,耕地保护压力大、责任重。省委、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始终把耕地保护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守的四条底线之一,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耕地保护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我省从2000年开始实行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省政府修订出台了《市州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确立了各市州长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把考核的内容扩展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实际新增耕地和执法监察等多个方面,作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国土资源厅与省农业厅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与纪检监察、司法建立了共同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将耕地保护作为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省政府每年底组织对各市州政府进行考核并通报,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对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业绩突出的政府和部门给予奖励。各市州、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分解下达,逐级予以落实。 二是建设占用耕地得到有效控制。 切实加强规划计划调控,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规模。当前,全省正加快推进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新一轮规划充分考虑“七山一水两分田”的特点,做活“山”的文章,妥善处理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统筹安排农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在建设用地布局上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充分利用好荒山、荒地、荒岗。严格落实用途管制制度,统筹安排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证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近几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转用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计划内。 三是耕地连续九年实现占补平衡。 省人大先后颁布实施了《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和《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加强耕地整理复垦开发,转变工作思路,由重数量平衡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转变,由零星分散向重大项目带动转变,由“先占后补”、“边占边补”向“先补后占”转变。近5年来,我们按照“北整理、南开发、西保护”的总体布局,加大投入,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了5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启动了环洞庭湖1000万亩基本农田整理和涔天河26万亩耕地后备资源基地建设重大工程立项论证,实施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582个,建设总规模18495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6500多公顷,总投资达37亿多元。推行土地综合整治,加强补充耕地后期管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行政执法责任和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起政府负总责,公检法、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的执法监管机制,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近年来,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去年全国首次土地执法评估和耕地保护考核中,我省均列全国第5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新闻媒体、学校专家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无私工作,在此,一并表示特别感谢! 我省耕地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我省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需求旺盛,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用地保障压力大;个别干部和部分群众保护耕地意识不强,破坏耕地的行为时有发生,补充耕地质量还有差距,耕地保护压力大;共同责任体系尚不完善,干预土地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土地违法难以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执法监管压力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和促进全省科学跨越发展。 (一)落实共同责任,坚守耕地底线。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的规定,把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指标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体系。在新一轮规划中科学分解、层层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合理确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制度,探索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有偿调剂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管护。加强土地国情省情和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营造严格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利用效率。 节约集约用地是严格保护耕地、缓解用地矛盾的根本途径。我们将建立完善以标准控制为前提、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市场配置为基础、监督检查考核为保障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快推进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科学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的空间范围,统筹安排土地利用的规模、结构和时序。严格执行规划计划,健全土地利用标准体系,严格按年度计划和定额标准供地。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建设用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建立土地税费激励机制,鼓励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和未利用地,鼓励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容积率,鼓励开发地上地下空间。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分级分类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园区土地利用水平进行考核。在园区开发、新区建设、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等方面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三)推进综合整治,统筹城乡管理。 调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思路,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基础上,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做到“四个结合”: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与承包经营权流转相结合,促进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改善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条件;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促进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健全土地综合整治的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企业竞争介入,农民参与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投资为引导,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相结合,产业化运作为纽带的土地整治投入机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国土部门牵头,以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统筹使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聚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配合全国“万村整治”示范工程,先期启动600个村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通过土地整理、村庄整治,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严格执法监察,规范土地秩序。 加强执法监察、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我们将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审批备案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系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形成统一的网络监管平台。实行供地备案审查、用地核查等制度,推进土地管理从注重审批向审批监管并重转变,从注重查处向预防查处并用转变,实现批、供、管、用、补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全面开展执法动态巡查和卫片检查,对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土地是生存之本,是发展之基,是财富之母。保护耕地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中央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共同承担起坚守耕地红线的重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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